在我的影集里,有一张我和一个女孩的合影。合影的时间是1998年。每当翻开相册,相片中的女孩似乎又向我迎面走来。 她叫王萍,比我小二岁,是我那年上电脑培训班时结识的。相片中的她,就像一段插曲,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里。 我清楚地记得,一天晚上上完课后,已是9时多。同学们都回家了,我因有个问题未弄明白,所以在教室多呆了十多分钟。当我下楼时,我惊奇地发现二楼初级班还有个人,一个女孩,趴在桌子上,好像睡着了。我走过去,推了推她,示意她该走了,谁知她没走的意思,慢慢地抬起头,告诉我她没地方可去了。交谈中得知她昨天才报名到学校,今天上街时,钱包被小偷给偷了,没钱租房也没钱吃饭。听了她的诉说,我毫不犹虑地把她带到了我的出租屋。虽然我的房子很小,但还可以勉强栖身,虽然我的工资不高,但还可以给她暂时提供一日三餐。“同是天涯沦落人,相逢何必曾相识”,就这样,我们住到了一起。 每天早上我们一起到外面过早,她去学校,我去上班。中午她在我单位门口等我,我把她带到食堂吃饭,晚上我们再一起到外面吃一元钱一碗的热干面,再一起到学校上课。日子过得很苦,但很开心。这样过了快一个月,她的电脑短期培训也快结束了。 我开始托同事和朋友为她找工作,她告诉我等她找到工作后,拿到工资就还钱给我,我笑笑,没做声。让我至今都不明白的是,没过几天,我再也没见到她了。她放在我房里的衣服及洗刷用品也不知什么时候拿走了,我找遍了所有她有可能去的地方,都没找到。她也没到学校去拿结业证,就那样突然消失了。唯有这张当时被我夹在书中的相片,成了她留给我的永久纪念。 回想那一个月我们相处的日子,我没有哪里对不起她。在她面前我连一句怨言都没有,连一个不好的脸色都没有,更没向她提出过要她以后还钱给我,我还告诉她我在为她找工作的,可是她就那样走了,她为什么那样不辞而别呢,难道有什么难言之隐? 这件事已发生好几年了,但我还会时时想起她。不知她是否还记得我,也不知她现在是否生活得很好。我从不后悔认识她,我只希望她能一路走好,如果有缘,希望老天爷能再安排我们相逢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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