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幻觉




我二十五岁那年嫁入林家,成画家之妻。
  在此之前,我与夫君认识足足十年,是青梅竹马的恋人,人人称羡的爱人。
  他叫林飞扬。
  光听名字已令人心动,醉里挑灯看剑式的潇洒,且有剑眉星目般的风姿。
  我对他的爱,正如同千年古树盘亘纠缠深几许,藤牵藤,叶绕叶,永不能理清。
  婚礼那天,我穿上辛苦缝制三月之久的无双白纱,领口点缀朵朵娇艳粉瑰,花店精心配制的簇花一倾到底,与长长裙裾竞相呼应,巧笑嫣然处,无不是觅得好归宿之幸福与知足。
  甜蜜自耳边眼角掩不住地往外跃,连风儿都迫不及待地抹上蜜糖,沾入唇中,甜甜地,醉醉地。
  再看夫君,喜悦亦前所未有张扬外露,一扫先前不羁与无谓。恍惚间忆起曾经少年时,他踟躇在我家门口,轻轻问我借朱自清的散文,虽有几分怯怯,但眉山眼水中仍有逼人的英气与自信。这少年,自小便教人侧目。
  后来,一借二还,呵是不是好老套,通常最普通的故事都自借书开始,或骑自行车载送上学放学。那么稚嫩无知的年岁,自然也不为校方家长看好,谓之耽误学习,很多情便就此嘎然而止,博得大人心怀宽慰——这么小的孩子,怎能懂得儿女情长你恩我爱?白白浪费大好时光,扼杀美妙前程。
  也总有异数,如我与飞扬。不离不弃整十年,感情亦早已固若金汤,被无数同学长辈赞许,旖旎更是惊奇而呼:这不是当代的爱情童话么?
  相携而笑,我和飞扬满意当下,放眼望去,同样在展望美好未来。
  大城市中,二十五岁的年龄仍是小孩,但和旖旎比来,我仍似昨日开过的玫瑰,而她,是刚自山中采撷的嫩菊,一掐便会出水,清丽无双。
  短裙穿在她身上是青春,换上我便是扮嫩,伴娘由她来做被称为锦上添花,称为完善了我的婚礼。
  呵,我眼光独到,且不必与之客套多谢。
  我叫旖旌,旖旎是唯一妹妹。至亲大婚,当然须得至亲来伴,即使被她抢了风头,我亦可做到充耳不问。
  有什么可计较的呢?
  飞扬与我如同一人,把旖旎捧在掌心来疼来亲,所不同的,是我会给旖旎买总也穿不完的美丽衣裳、饰品玩物,而飞扬,只会将旖旎置于面前,创作一张又一张美伦美焕的油画,拿到画廊,誉为当之无愧的精品。
  报酬自然不扉。当然,卖画所得为养家主要支撑,否则仅凭我区区工薪,全家均得饿死,更不能负担旖旎昂贵大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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